| 关于举办第十二期《英语口语培训班》的通知 |
| 2010年6月4日 『福建农林大学教务处』 浏览选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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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:    为了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英语口语能力,以适应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需求以及更好地开展双语教学工作,拟定2010-2011学年第1学期举办第十二期英语口语培训班,为了保证下学期开班前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,尤其对参加培训的教师,做好下学期排课时间上的调整,让更优秀、更需要口语培训的教师创造学习机会,并总结前期办班经验,保持办班的連续性,不断推进我校双语教学的开展,达到预期的效果及目的,现将办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  1、培训班名额:不限 2、预报名参加选拔考试及相关要求 (1)凡是在职教师报名参加第十二期“英语口语培训班”人员,必须进行选拔口语面试,面试成绩达到要求的方可参加“英语口语培训班”。 (2)预报名参加人员于2010年6月17日之前向所在学院教学秘书报名,认真填写“专用报名表”, 2010年6月18日教学秘书将专用报名表上报师资科并办理有关手续。 3、选拔口语面试时间: 定于2010年9月8日下午14:00-15:35(第1周星期三的第8、9节课),进行选拔口语面试(特别提示:学校不再另行通知口语面试时间,请预报名的教师千万记住准时参加)。 4、选拔口语面试地点:禧强楼402 5、选拔口语面试方式: 由外籍教师进行口语面试,分级评定成绩。 6、录取原则:按选拔口语面试成绩,达到要求者均可录取。对准备或已进行双语教学教师优先录取。 7、录取时间:定于2010年9月9日,师资科负责通知已被录取的教师名单。 8、教   材:自备 (高等教育出版社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标准教程[第三册]、考试大纲及考试样卷)。 9、上课时间:第1-16周,每周4节课,星期一、三下午第8-10节课,共15周,按校历进行(具体见课程表)。  10、上课学时:60学时    上课地点:禧强楼402       任课教师:由美国外籍教师担任 11、上课要求:采取点名制度。原则上不能请假、特殊情况必须向外籍教师请假。 12、“英语口语培训班”已列入师资培养常规工作之一,希望教师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。 13、发给结业证书:“英语口语培训班”结束后,口语面试合格,教务处发给结业证书并计入教师工作量。
附件1: 专用报名表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福建农林大学教务处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0年6月4日 (本文已被浏览 540 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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