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福建农林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10—2011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|
| 2010年4月22日 『福建农林大学教务处』 浏览选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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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教学单位,各部门:   我校新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已正式投入使用,为组织申报2010—2011学年第一学期公选课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要求 1、公选课课时原则上以33个学时,2学分为宜。 2、为避免与其它课程冲突,公选课安排在固定时间授课,周二、四、日晚上及周六、周日下午为公共选修课的上课时间,每周3学时。请拟申请的老师在申报课程时,安排好时间。 3、选课人数及选课面向对象可根据课程特点由任课老师提出建议,限选人数一般不得少于60人。 4、公选课应注重教学内容、教学方式、方法的改革创新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有效应用,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。 5、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4日。 二、申报方法 1、查询新的教师职工号和密码。各教学单位申请教师从所在单位教学秘书处查取教师职工号和密码,校行政部门老师请到教务处师资科(明德楼315)查询,联系人:叶玲娟,电话:83789235。  2、确认拟申报课程是否在教务处公布的福建农林大学公选课课程库(见附件1)中,并按以下相关办法申报。 (1)如果能查到所要开设的课程,请通过网上申报。登陆 http://jwgl.fafu.edu.cn,进入福建农林大学现代教务管理信息系统->个人账户登录 -> 点击“信息维护”-> “全校性选修课”->选择“课程名称”,然后根据页面中红色字体的提示,填写其他栏目->填写完毕,点击保存 -> 页面底部即出现一条申报记录,状态为“待审”(如果教师要换选一门课程,须先删除该条记录后再重新选择课程名称)->申报操作结束。 教务处对以上教师开设的公选课进行初审汇总,交开课教师所在单位统一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,最终确定是否同意开课。 (2)申请开设公选课课程库以外课程的教师,①请填写《福建农林大学校公选课新开设申请表》(见附件2)并上交课程教学大纲(格式见附件3),② 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上交教务处教学科(明德楼501室),③将新开设申请表和教学大纲电子版发送至fafujxk@163.com,邮件主题填“新开设的公选课(开课教师姓名)”。教务处审核通过后,由教学科新增课程和申报记录。 4、教师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申报结果。状态显示“通过”,表示同意开课;否则,一直显示“待审”状态。 三、注意事项 1、本次申报课程仅面向福州校区本部学生。 2、请各单位在原有开设公共选修课的基础上,积极组织教师做好下学期公共选修课的申报工作,并对拟开课程认真审核把关。公共选修课的教学管理、教学文件规范按福建农林大学教学工作规范要求执行。 3、为了确保2010—2011学年第一学期公选课的数量和质量,现根据各学院师资数量、在校本科生数(不含专升本)以及原已开课情况,确定每个学院最低的拟开课门数(只能多报,不能少报,尤其要鼓励教授、副教授开设公选课)。拟开课程具体门数见附件4。
附件: 1、 福建农林大学公选课课程库 2、 福建农林大学校公选课新开设申请表 3、 福建农林大学公共选修课课程教学大纲基本格式 4、 2010—2011学年第一学期各开课单位最低拟开课程数 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福建农林大学教务处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0年4月21日 (本文已被浏览 1482 次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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